(第119号全宗)
中共鞍山市委、鞍山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访办)是市委、市政府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监督、检查有关单位落实、执行党的政策情况,协调、指导有关部门解决处理群众信访案件。
市信访办成立于1982年,其前身是市委、市政府分设的信访机构。1952年10月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设立群众来信组,1954年2月,市委办公室秘书科设立人民群众来信组。 1956年2月,市委、市人委相继设立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定为科级建置。1965年市委、市人委成立联合接待室,1966年8月解体,工作由市革委会办事组接待小组(后设为信访组)负责。1973年8月市革委会办事组设信访处,对外称市委、市革委会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设专案、接待和综合组(1979年2月改为科)。1981年5月,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信访处分设,1982年6月,市委、市政府决定两委办公厅信访处合并,成立鞍山市信访办公室,为局级单位,内设一、二、三组和综合组,1990年6月撤组设处。市信访办内设接访一、一、三、四处(秘书处)。
鞍山市档案馆保存的市信访办1953年至2001年形成的档案共325卷,其中文书档案185卷(永久卷99卷,长期卷29卷),信访案件卷216卷,会计档案8卷(永久卷),排架长度约7米。该部分档案于1997年5月、1999年8月、2011年11月分3次进馆,均经过系统化整理编目,保存完好。由于市信访办机构变化频繁,部分档案归入其他全宗,因此该全宗档案内容不齐全完整。该全宗档案2015年征得市信访局相关人员同意后,经鉴定将21卷到期档案定为缓销卷。
市信访办全宗档案内容主要有国家、省、市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指示、决定、通知;市委、市政府、市编委关于机构设立、人员编制、人事任免的批复、决定、通知;市信访领导小组会议、办领导班子会议、干部大会会议记录;市信访办及各处室年度工作总结、计划、工作汇报提纲、工作计划要点;全市信访工作会议形成的总结、报告、经验介绍材料、表彰先进决定和先进工作者登记表;上访案件的综合调查材料、案件研究会议纪要、案件处理决定;关于市胶车社人员上访案件的调查材料、处理决定,胶车社退休、下放人员统计表、安家费、工资明细表;“业余马列学习小组”人员上访案件的调查材料和甄别意见、决定。
该全宗档案检索工具主要有案卷目录、全引目录、专题目录和机检文件级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