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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12-02 09:22|栏目: 全宗介绍 |浏览次数:

(第12号全宗)

    鞍山市司法局(以下简称市司法局)是市政府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指导和依法治市工作;负责对罪犯和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及释解人员的接续帮教;管理全市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法律人员的培训和法学研究工作;指导中省直企业司法行政工作等。

    市司法局成立于1956年4月,前身为市人委司法处。1953年9月,鞍山市人民法院设司法行政处,主管公证、律师等工作。1955年3月,司法行政处从法院独立出来,更名鞍山市人民委员会司法处,隶属市人委领导。1956年4月,市人委司法处改为鞍山市司法局,下设秘书科、干部管理科、法院管理科。1958年2月,市司法局撤销,业务划归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处。1980年9月,恢复鞍山市司法局, 1983年增设劳改劳教工作处(后改为监所工作管理处)。鞍山市司法局下设办公室、政治部(警务处、教育培训中心、老干部工作办公室)、监所管理处、法制宣传处、律师工作管理处、公证工作管理处、基层工作管理处、司法鉴定管理处、警务督察处、财务装备处、机关党委、社区矫正管理处以及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4个直属单位。      

    鞍山市档案馆保存的市司法局1980年至2001年形成的档案共371卷,其中文书档案357卷(永久卷245卷,长期卷112卷),会计档案14卷(永久卷),排架长度约7.5米。该部分档案分别于1997年9月和2014年10月进馆,均经过系统化整理编目,保管完好。由于市司法局机构化较为频繁,1953年至1958年档案已归人市中级法院等全宗,因此该部分档案只能反映1980年至2001年市司法局的工作概貌。

    市司法局全宗档案内容主要有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县、区司法局长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市司法局及所属各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开展法制宣传、全民普法、执法检查等工作的规划、总结;市委、市政府、市编委、市司法局党组关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任免的决定、批复、通知、请示;鞍山市司法行政表彰大会形成的总结、报告、经验介绍、先进表彰材料及全地区召开公证工作、律师工作、调解工作会议材料;市司法局及下属各单位整党运动形成的材料;全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审批表、立功受奖人员审批表;市司法局党组织、党员年度统计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干部调转介绍信存根;市司法局编纂的《鞍山市司法志》、《鞍山市司法局志》。会计档案为1980年至 2001年年度决算和工资名册。

    该全宗档案检索工具主要有案卷目录、全引目录、机检文件级目录和机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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