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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2-03 10:16|栏目: 全宗介绍 |浏览次数:

(第58号全宗)

    鞍山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是市政府主管财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职责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加强对全市财政工作的领导;负责编制和审查财政预、决算,组织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分配落实各部门的财政收支任务,组织督促、检查、帮助各部门完成财政收支计划;合理分配和使用各项财政资金,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组织各项财政收入及时入库,按计划和需要及时拨付各项资金,搞好资金平衡调度;严格掌握财经政策,监督检查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市财政局成立于1949年,其前身为鞍山市人民政府财粮科,内设房产管理处、企业管理处、行政科、审计科、会计科。1958年市税务局、建设银行、保险公司划归市财政局统一管理。1966年至1969年“文革”期间,市财政局机构瘫痪。1969年9月成立市财政局革命委员会。1972年10月撤销市财政局革委会,恢复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内设办公室、人事处(老干部工伤处)、综合处、预算处、国库处、行政下法处、教科文处、经济建设处、城建处、农业处、社会保障处、企业处、流通处、市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债务金融处)、会计处、财经监督检查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等。

    鞍山市档案馆保存的市财政局1949年至2001年形成的档案共3316卷,其中文书档案3025卷(永久1598卷,长期1427

卷),会计档案280卷(永久卷),照片档案11册449张。排架长度约66.3米。这些档案进馆后,经过系统化整理编目,档案保存完好。

    市财政局全宗档案的内容主要有市财政局党组会议记录、局务会议记录和召开财务工作会议的材料;市政府、市编委、市财政局关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任免的通知、批复;市财政局年、季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有关业务工作的通知、批复;上级机关下达的财务收支计划、经费指标及批示、规定、条例、办法;有关财务管理的通知、报告、批复、规定;有关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工作安排、总结、情况汇报、统计报表;关于商业、粮食、农林、卫生、服务等企、事业单位利润留成缴款的通知、批复、规定;党员、干部年报表;党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干部调转介绍信存根;表彰先进集体、个人的决定、通知;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年度汇总表及对账表;财政预、决算和财政收入情况表;鞍山市政府的年度财政总决算;市政府、市财政局等企、事业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农业税征收结算表、本机关重要活动事件的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上级机关印发的简报和市财政局1970年至2001年年度决算、工资单等。

    该全宗档案检索工具主要有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和机检文件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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