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号全宗)
鞍山市档案馆(以下简称市档案馆)是市委、市政府直属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其主要任务是贯彻实执行《档案法》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接收、征集、整理、管理市直党政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和具有地方特色的有关珍贵档案资料,积极提供档案为鞍山各项建设事业服务。
市档案馆于1962年12月开始筹建,1963年5月16日正式成立,科级单位。1969年10月,市档案馆与鞍钢档案馆合并为鞍山市革命委员会档案馆。1979年12月,恢复市档案馆建置。1986年10月4日,市档案馆被核定为县级单位。1993年11月,市档案馆与市档案局合并。
市档案馆1964年至1993年形成的档案共302卷,其中文书档案100卷(永久78卷,长期22卷),会计档案79卷(永久7卷,定期72卷),基建档案27卷(永久卷),设备仪器档案94卷(短期卷),科研档案2卷,排架长度约6.8米。
市档案馆全宗档案的内容主要有市档案馆及各科室的工作计划、总结、馆务会议记录;党支部整党记录;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关于机构设置、干部任免的通知;省、市档案局(馆)关于档案著录、利用、统计、立卷方法、工作规范化的报告、通知、意见;有关系统化、全宗介绍、库房管理、档案调查、档案收集的报告;关于档案专业职称评定的通知;市档案馆的职责范围、岗位责任制及档案利用效果事例汇集;馆际交流会议材料;市档案馆1987年至1993年的年度决算、工资报表、会计凭证和各种会计账簿;市档案馆科研成果及各种技术设备的文件材料等。
该全宗档案检索工具主要有案卷目录和机检文件级目录。
主办单位:鞍山市档案馆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绿化街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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