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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兵

发布时间:2006-08-30 00:00|栏目: 编研成果 |浏览次数:

  李兵,辽宁省鞍山市人,1958年10月30日出生。1976年应征入伍,在部队曾被嘉奖2次,1983年被评为一级技术能手。1994年参加公安工作后,处处以身作则,努力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在派出所工作1年零9个月中,同其他同志一道破获各类案件83起,其中重大案件21起,查处人犯73人,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被任命为铁东公安分局和平派出所警长。1996年7月6日凌晨,管区内一居民住宅被盗,李兵连续48小时蹲坑守候,破获此案。1996年7月22日晚10时30分,工作了一天的李兵随教导员鲁振宇等人到管区内胜利宾馆执勤。午夜30分,朦胧中李兵感到室内有人在活动,马上讯问情况,那个人说我是维修工。李兵凭着职业的敏感和机警,感到有问题,立即从床上跃起,冲向门口,截住可疑人的出路,继续盘查。这时歹徒凶相毕露,挥刀威胁到:"躲开,不然我扎死你。"李兵听罢,立即冲上去擒拿歹徒,死死抱住犯罪分子,边搏斗边喊醒鲁振宇和另一个民警朱勇为,搏斗中李兵左胸被犯罪分子连刺5刀,重伤倒地,致使犯罪分子逃脱。朱勇为见犯罪分子逃走,拿起手枪飞快地追上去,左手拽住犯罪分子,右手抡枪猛砸,搏斗中左臂被刺伤,这时教导员鲁振宇亦冲上去抓住犯罪分子的衣领,夺下短刀,共同制服了犯罪分子。李兵由于伤势严重,当场牺牲,时年38岁。为了表彰李兵勇斗歹徒的英雄行为,1996年8月27日辽宁省公安厅为其追记一等功1次,1997年2月25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李兵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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