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承金,号品三,满族。1901年4月生。辽宁省海城市牛庄镇人。1917年参加东北军,历任营长、副团长。1931年毕业于东北讲武堂。1937年2月在吕正操的影响下,接受中国共产党的抗日主张,并于同年10月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冀中人民自卫军,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冀中人民自卫军第一团团长、八路军冀中军区第一军分区司令员、冀鲁豫军区第四军分区司令员兼南进支队司令员、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教导一旅副旅长。参加卫东、冀中军区反"扫荡"、百团大战、卫南等战役,为创建冀中抗日根据地做出了贡献。解放战争初期,率部开赴东北,后任沈阳市卫戍司令部副司令员兼保安第四旅旅长、辽宁省军区第一军分区司令员、黑龙江省军区副司令员、嫩江军区副司令员,东北军区一七○师师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2月任辽西军区副司令员兼辑安江防司令员。1954年4月任热河省军区司令员。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和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56年3月任辽宁省军区第一副司令员。他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三、四、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989年10月,赵承金病逝,终年8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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