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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01 00:00|栏目: 业务指导 |浏览次数:
一、归档范围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的四个方面: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概括而言,机关应归档的四类文件材料,即发文有文号的文件一定归档。收文要体现以我为主的原则。内部文件,一般为定期,但还要依具体情况而定。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包括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则既是机关判断文件材料是否归档的价值标准,同时又赋予了机关在编制本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的自主性和灵活性,便于各机关从实际工作出发,根据本机关具体职能活动,合理开展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的编制工作。
机关文件材料涵盖了机关在其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所有文件材料,不仅包括文书材料而且包括非文书材料,如科技文件材料、人事文件材料等;不仅包括了纸质文件材料,而且也包括非纸质文件材料,如磁性载体文件、电子文件等。
二、不归档范围
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的四个方面: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包括上述四个方面, 这里需要注意把握的问题是:机关文件的最后定稿,即使没有机关领导人的签批、审改意见,原则上亦应纳入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正本文件、文件处理单一并归档。
需要强调的是: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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