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档案馆版权所有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业务专栏 > 业务指导

以改革开放法治创新的精神做好档案工作

发布时间:2015-10-13 00:00|栏目: 业务指导 |浏览次数:

甘肃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 李建华

开栏的话: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全面客观地反映全国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推进档案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从今日起,本报开设《领导干部谈档案》栏目,邀请各省、市领导同志就如何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谈认识、谈思路、谈经验、谈措施。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甘肃省委十二届九次全委会议提出,全省各级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在更加重要位置,着力推进改革攻坚,着力强化创新驱动,着力加强风险防控,着力抓好扶贫开发,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奋力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面对全省发展任务,全省档案工作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常态,主动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大战略,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真正把档案收集好、保管好、利用好、发展好。
一、要以改革的精神做好档案工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制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巨大的政治勇气,锐意推进各项改革。全省必须要以改革的思维审视档案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以改革的思维审定新的发展方向和举措,以改革的思维破除一切发展中的思想障碍和体制障碍,让一切在改革的春天里焕发出新的生机。一是思想要解放。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认真分析制约档案事业发展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对档案的价值、档案工作的性质与作用,档案事业发展思路与出路等,树立新的工作理念,开拓新的工作领域,研究新的方式方法,确定新的工作目标,寻找改革的突破口,使档案工作在不断改革中实现新的发展。二是体制上要理顺。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下力气解决档案事业发展中存在的不协调、不可持续体制机制问题。必须用改革的思维,打破机制障碍,建立流动的、透明的、全覆盖的档案管理、开发、利用体制,从体制机制、数字化转换、网络平台建设、档案服务模式等方面入手,加以改革,整体协调推进。三是结合上要紧密。在新的形势下,档案工作一定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找到结合点。要打破"只有办结材料才是档案"等传统理念,以改革的精神,确立"前移""反推"的工作思路,通过"前移"监督指导环节,"反推"中心工作。要建立"大档案"概念,从搭建以史资政、以文辅政等方面入手,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历史依据,使档案工作真正成为重大战略、各项政策、重点项目制定出台的参与者,真正做到党委、政府决策用得上档案,群众维护权益查得着档案,化解矛盾纠纷靠得住档案。同时,将工作一线提供服务的各类业务材料都纳入监督指导范围,使专业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等各个环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展开,确保档案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相互促进。
二、要以开放的姿态展示档案工作
档案一定要走向开放,通过开放把人类积累的文明成果还给人民,让群众在信息共享中维护自己的权力和利益,让群众在享受档案文化产品的同时,感知历史的沉重、幸福的追求和现实的快乐。一要在统筹中扩大开放。既要按照《档案法》要求,坚持档案分级管理,更要积极适应发展新形势统筹档案工作,紧随国家档案事业发展大格局,形成一盘棋、一个音、一个调、一种集团优势,借助档案信息化建设平台,加速推进档案数字化,扩大开放面,形成纵向到县、横向到各种社会组织的信息网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广泛的信息服务。二要在融合中积极开放。档案资源是一种社会财富,应当高度融合,共享共用。这里面既要强调国家综合档案馆的主体作用,同时应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推动档案馆、城建馆、科技馆、文化馆等联建共用,形成文化产业优势。要敢于打破部门限制,实现融合发展,对一些有价值的历史档案应当提倡共享共用,依此解决档案资源开放不够、延伸不够,覆盖不够的问题。三要在挖掘中深度开放。档案馆将保管到一定年限的档案解除保密控制,以供公众利用。这从根本上改变了档案馆的封闭性质,体现了民主精神,标志着社会的进步,有利于实现档案馆开展利用工作,为社会发展服务的功能。要对依法解密开放的档案资源进行深度挖掘整理,采取编研著书、举办展览、制作影视和网络视频等方法,力争推出一批有历史厚重感、有参考价值、有档案特色、能吸引观众、适应现实需求的档案文化产品,真正通过深度开发实现高度开放。
三、要以法治的思维促进档案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让我们迎来了法治的春天,我们必须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和总体部署,依据《档案法》加快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使档案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一要完善档案法规体系。要依据《档案法》,协调省人大积极适应全省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对《甘肃省档案条例》进行修订和完善。各市州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档案地方规章,确保档案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依法管理档案的意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各项制度,使之成为人人遵守的法律依据,不断提高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二要依法落实责任主体。去年8月中旬,国家档案局对甘肃省2011年以来贯彻执行《档案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全省各级国家档案馆建设水平相对滞后。14个市州级国家档案馆中,只有兰州市达到国家标准,没有新建档案馆的10个市州,平均面积只有1449平方米,不到国家标准最低限的22%;86个县区级国家档案馆中,没有新建馆的50个县区,平均面积只有720平方米,仅有国家标准最低限的60%,严重制约了档案馆"五位一体"功能发挥,这说明全省在档案馆建设上差距还很大。今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档案工作汇报,党委要有一名常委分管档案工作,政府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联系档案工作,对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要切实将档案事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力争把不达标的市级国家档案馆纳入本地"十三五"规划,县区级国家档案馆要纳入"十三五"国家支持中西部建馆项目,各地要做好相关配套工作。要把档案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各项经费的落实。三要依法强化治理能力。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把行政执法贯穿于档案工作的全过程,依法收集、依法保管、依法利用。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各项档案事务,依法履行监督指导职能,适时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档案违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治档的能力和水平。对违反《档案法》的行为要敢于追究、敢于查处,解决政策落实不到位、依法移交档案不及时和损毁丢失档案等违法现象,切实提高档案行政执法的实效。
四、要以创新的勇气谋划档案工作
创新是发展的原动力,是事业兴旺的保证。新的时代、新的潮流、新的需求,都要求档案事业创新。一要在观念上创新。任何工作的跨越和创新,都必须有一个崭新的有创意的思想观念作前导。要破除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许多思维定式,解决档案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不紧密,档案工作者在继承和创新关系上的犹豫彷徨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唯有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大胆试,大胆闯,才能在探索中前进,创新中发展。二要在管理上创新。档案工作从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到利用,都有一整套紧密相联的工作流程,每一道程序的科学性、技术性都很强。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档案载体已呈现出多样性的趋势。如何解决电子档案收集、鉴定、使用、管理、保密和安全等诸多方面的新问题,主动适应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需要,实现计算机和手工管理两种方式,融合发展问题等,都需要下力气解决。三要在服务上创新。创新服务手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为社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的档案服务,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
五、要以队伍的强化保障档案工作
档案事业要发展,人是关键。要坚持"以人为本"思想,建班子、带队伍、强素质。一要突出班子这个核心。要着眼高素质、精谋划、有朝气、善作为的标准要求,把各级领导班子打造成领导水平高、改革思路新、拒腐能力强、团结协调好、工作业绩佳的一流班子,成为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勤政、廉政、优政的坚强领导集体。二要抓住队伍这个关键。要促学。学习是开启干部队伍思想宝库的钥匙。干部必须学懂弄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懂弄明法律法规,学懂弄精专业业务知识,否则,就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要以建立学习型干部、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社会为切入点,健全制度,严格措施,使干部做到主动学习、自觉学习、善于学习。要交责。要坚持用制度管干部,强化干部责任感,调动工作积极性。坚持一级抓一级,形成抓干部带队伍的互动协调机制,做到常抓常新,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让干事创业、成事成业的干部有平台、有机会,使处理问题会上手,面对困难敢上手,遇到事情快上手,对待工作勤上手的干部真正能够脱颖而出。要交心。注意关心和解决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营造团结奋进、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三要强化能力这个重点。着力打造善于领导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要继续开展大规模、多层次培训干部,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形式,使干部提高素质、增长才干。要立足多岗位锻炼,着力在重点工作和艰苦环境中锤炼考验干部,采取横向交流、纵向帮带等方法,提升能力、培养才干。
全省正处在黄金发展期、机遇叠加期,新形势、新常态、新任务,既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和有利条件,也对做好档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省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要进一步强化机遇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档案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加自觉地把档案工作融入富民兴陇的伟大实践中去,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推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5年2月12日 总第2723期 第三版

|关于我们|查档须知|馆址须知|温馨提示|法律顾问|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鞍山市档案馆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绿化街11号

Copyright © 2000-2022 鞍山市档案馆 版权所有 辽ICP备20010539号-1 技术支持:金航网络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