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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确定

发布时间:2015-12-15 00:00|栏目: 业务指导 |浏览次数:
归档文件"件"的确定,"件"就是"自然件",即单份文件。一般以一个自然件为一件。如:《XX局关于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XX局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这两份文件各自为一件。
但有的文种的文件,如正文和附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等,各部分独立性较强,易被分散使用,造成归档不全和归档后查找不到。
此外,在实际工作中,有些种类文件,如正本与其他稿本、原件与复制件等,如果彼此间相互脱离,其中之一在检索上往往没有太大价值,而且会增加大量不必要的编目工作,影响到整理和利用时的工作效率。
还有一些文件,如单一的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等,关联性强,利用时通常需要相互查证、因此实体不宜分散。
以下十种情况应视为一件:①正本与定稿(正本在前);②正文与附件(正文在前);③正文与文件处理单(处理单在前);④原件与复制件(复制件在前);⑤转发文与被转发文(转发文在前);⑥来文与复文,如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函与复函等(复文在前);⑦各种会议记录以一次会议形成的记录稿为一件;⑧成册的报表、名册、图册等为一件;⑨中文文本与外文文本为一件(中文文本在前);⑩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各种登记表等以10人为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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