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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4-09-16 00:00|栏目: 业务指导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发展改革委、工商联、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发展改革委、工商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发展改革委、工商联:

  为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发展,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制定了《关于促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发展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关于促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发展的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推动和引导民营企业建设健全档案工作,为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服务,现促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到做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做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是档案工作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必然要求。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民营企业是非公有制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将对民营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发展,是档案部门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做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是民营企业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民营企业档案是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它反映了民营企业成长和发展的历程,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和信息资源。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对民营企业提升整体管理水平、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规避市场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做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是各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管理服务体系的重要措施。社会主义时常经济体制的完善要求民营经济向着规范化、制度、诚信发展;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和服务也需要依据企业真实、可靠的信息和数据。各有关部门和工商联要充分认识档案工作在规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协作,引导和促进民营企业经营者树立档案意识,健全档案工作,完善基础管理。
  二、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健全档案工作

  (四)促进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与民营企业同步发展。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工商联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把推动民营企业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为民营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法律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促进民营企业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向民营企业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遵循指导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原则,诚心诚意、一视同仁地为民营企业服务,推动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时,要提出健全档案管理的要求。在积极鼓励民营企业提高自身素质,改善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组织制度的同时,引导民营企业建立档案工作,承担好保护档案的义务。

  各级工商联要主动发挥党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作用和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作用,为民营企业提供交流、研讨档案工作的平台,并把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列入民营企业管理者培训和对民营企业发展进行指导的内容。

  (五)不断提高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服务的实效。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拓宽服务渠道,突出服务主题,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档案业务咨询、档案整理和代存、档案技术服务及档案人员推荐、培训等服务;适时引导建立档案业务协作组织,提供互相交流和学习的机会;逐步建立适应民营企业挡案工作特点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满足企业对档案工作的需要。

  (六)加强对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分类指导。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指导,要坚持自主管理、因企制宜的原则,树立和培养典型,宣传和推广典型经验,启发民营企业对档案工作的内在需求,引导民营企业做好档案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实行分类指导。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民营企业中关系国家利益和安全、涉及公共利益、记录社会重大事件和活动,以及企业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档案的监管。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七)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全面推动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工商联以及有关行业组织应加强领导和指导,密切配合,针对民营企业的特点,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探索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符合民营企业实际、有效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企业档案管理模式。
  三、促进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八)建立与企业发展适应的企业档案工作。民营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企业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真实有效。把档案信息资源的积累、保管和利用纳入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在保证档案齐全、完整和准确,便于有效利用的前提下,档案管理方式可采取集中统一管理、分级管理或寄存等多种方式。倡导企业实行档案、图书、情报、资料等信息资源一体化管理。

  (九)制定企业文化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民营企业应明确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归档时间与归档要求,确保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准确与系统。企业应强化对资产产权、商业信誉、知识产权、合同协议、客户信息和企业文化等方面文件材料的收集和积累,制定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归档齐全、整理规范、保管齐全、利用便捷,
  

  (十)建立健全企业职工档案,民营企业应收集和保管职工在本企业工作中形成的履历、鉴定、工资、考核、技能评定、奖励和处分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档案,并将有关档案材料及时补充到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授权的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条件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有关部门。

  (十一)积极推进企业档案管理现代化。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应当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建立与信息化建设水平相适应的企业档案信息化管理。

  (十二)拓展服务功能,为企业发展创造效益。民营企业档案部门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主动提供利用,为企业增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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