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馆)各科室:
现将《鞍山市档案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鞍山市档案局
2018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市档案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鞍政办发〔2018〕79号)要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具体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作如下工作要点安排。
一、推进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一)做好决策实施信息公开
1.加强决策预公开。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企业现实利益、需要全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通过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在决策前发布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认真吸纳众智。
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
配合部门:信息技术科
2.强化决策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政策文件栏目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做好信息保障工作。
责任部门:综合科
配合部门:信息技术科
3.做好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在报审文件时,将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政府办公厅(室)。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和局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并与文件互为链接。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公共服务信息或开展政策解读,释放信号,引导预期。局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发布本局起草的文件解读信息,以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解读信息。
牵头部门:综合科
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
4.推进执行结果公开。结合“十三五”规划、政府工作报告,特别是“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等,主动公开相关工作的执行情况、落实结果,全过程、全方位“晒太阳”、受监督,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牵头部门:综合科
配合部门:各相关科室
5.规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主办、谁公开”原则,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
(二)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做好行政权力事项、“双随机一公开”和全国信用平台“双公示”工作信息公开。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局权责清单调整和“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工作的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履行告知义务,在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及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责任部门:综合科、业务督导科
2.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和局门户网站上同步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政府决算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
责任部门:办公室
3.做好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在局门户网站和相关网站上及时发布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透明化。
责任部门:办公室
4.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推进局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工作。使用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库,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制作流程图,提供格式文本、示范文本、填写说明等样例以及电子文档下载服务。办事指南内容要准确规范,与实际办事一致。办事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牵头部门:综合科
配合部门:业务督导科、档案利用科
5.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各相关科室要安排专门力量,加强对局门户网站、微博、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的政务舆情的监测收集,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并做好归口报送、应对处置工作。对重要政务舆情、社会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及时回应不失声、妥善处置不缺位,并将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各相关科室要落实好每日读网制度和“网络回应人”制度,及时答复群众在鞍山档案信息网、民心网诉求平台、“12345”市民热线和政务微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责任部门:办公室、信息技术科、档案利用科
配合部门:各相关科室
二、加强信息平台建设
(一)加强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辽宁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按市政府相关要求,规范局门户网站域名。负责网站管理工作的科室是局门户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鞍山档案信息网的建设、保障和管理。要加强与工信、公安、保密等部门的协作,对网站的建设、定级、运维、服务、安全等进行监管。建立每日读网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监测网站运行,及时解决网站存在的问题。
责任部门:信息技术科
(二)加强政务微博管理。充分发挥政务微博灵活便捷的优势,保障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
责任部门:办公室
(三)强化档案宣传工作。负责宣传工作的科室要承担起局(馆)宣传的全面谋划、组织协调、具体实施等工作。要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采访线索,围绕局(馆)工作计划要点,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积极有力地宣传档案工作进展、主要措施、取得成效等,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牵头部门:综合科
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
三、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一)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按照“谁起草、谁提出,谁审查、谁认定”的原则,规范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印发的公文,要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密级、保密期限等。主动公开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出现修改、废止、失效情况的,要在门户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上作出明确标注。
牵头部门:办公室、综合科
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除保密审查外,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
牵头部门:办公室、综合科、信息技术科
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
(三)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按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等要求,以表格形式,展示主动公开信息的名称、内容概述、责任部门、公开时限等。
责任部门:办公室
(四)组织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围绕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以助力企业发展、解决“办事难”具体问题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相关主题活动。认真制定活动方案,通过报刊、网站、微博等渠道,加大档案工作宣传力度。
牵头部门:综合科、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
(二)加强工作力量。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保障人员稳定。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三)加强考核监督。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政务公开工作要纳入局(馆)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公开考核结果。
鞍山市档案局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