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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20年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3 00:00|栏目: 通知公告 |浏览次数:

市档案馆(市史志办),各县(市)区档案局、档案馆,各开发区管委会档案管理部门,市(中、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业,市属院校: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升档案专业人员综合素质,根据辽宁省档案局、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档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辽档发〔2019〕5号)《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18-2022年辽宁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市档案局经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决定开展全市档案专业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档案馆(市史志办),各县(市)区档案局、档案馆,各开发区管委会档案管理部门,市(中、省)直各部门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市属企业,市属院校中未取得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以及需要接受继续教育的专、兼职档案专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档案专业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信息技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档案专业人员从事档案业务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应当掌握的档案专业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

三、培训方式

采取网上远程教育,自主学习方式。

(一)   公需科目

通过“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www.lngbzx.gov.cn)公务员在线学习专区和专业技术人才在线学习专区开展,采取网上远程教育“在线学习”方式。

公需科目学员的账号、密码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获取账号、密码,本人实名注册。在所对应的专区(公务员在线学习专区、企事业管理人员在线学习专区、专业技术人才在线学习专区)在线学习。

(二)   档案专业科目

学员于 4 月15日至6月15 日登录“辽宁省档案局”网站(网址:www.lnsdaj.cn)→“教育培训” →“教材课程”栏目,选择课程自主学习。

四、学习管理

(一) 学时要求

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应当不少于规定的学时,其中:初任培训不少于130学时,继续教育培训不少于110学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的学时,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公需科目学时要求。按照2020年2月28日《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度干部在线学习工作的通知》(详见 “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参学人员年度完成学习任务累计不少于50学时,其中必修课不少于30学时。

档案专业科目学时要求。初任培训档案专业科目的学习时间应当不少于80学时。继续教育培训档案专业科目的学习时间应当不少于60学时。

(二) 人员范围

初任培训人员:新参加工作的档案专业人员和从非档案专业岗位调整到档案专业岗位工作的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人员:上一年度已参加初任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

档案专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三)   考核要求

公需科目考核:参加学习人员在“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公务员在线学习专区和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专区,登录后进入“学习统计”→“打印预览” →“档案打印”打印具有水印的学时记录的截图,并由所在单位盖章,作为完成公需科目规定学时的考核依据。

档案专业科目考核:从4月15日开始,参加学习人员在“辽宁省档案局”网站“教育培训”→“教材课程”栏目下载考核答题卡,打印后(A4纸)用黑(或蓝)笔涂卡,涂卡完成视为达到继续教育档案专业科目规定要求。

学习时间从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止。4月13日至4月30日,各地区档案局以及各主管单位负责将初任或继续教育报名表(word版和带公章PDF版报送至邮箱:anshandangan1@163.com)统一报市档案局档案督查管理科。

6月30日前各单位将学员在线学习打印具有水印学时记录的首页、考核答题卡、初任或继续教育报名表、单位出具档案从业资格及年限证明(以上四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由主管单位(系统)复审合格后,携带单位介绍信、继续教育证书(蓝色封面)或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初任)统一报送到市档案局档案督查管理科(市委103号房间)。成绩合格后,办理《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主管单位(系统)于8月3日至8月14日派专人携单位介绍信到市档案局档案督查管理科领取《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联 系 人:王宇

联系电话:0412-5503655

附件:

1.  2020年辽宁省档案专业人员初任培训报名人员名单汇总表

2. 2020年辽宁省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人员名单汇总表

3. 档案从业资格及年限证明

鞍山市档案局            

2020年4月3日            

抄报:辽宁省档案局

鞍山市档案局督查管理科              2020年4月3日印发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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