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档案馆版权所有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档案博览 > 档案史话

清代的副本制度

发布时间:2016-09-29 00:00|栏目: 档案史话 |浏览次数:
我国历史悠久,档案典籍丰富。在我国现存的历史档案中,尤以明清档案最多。在清代档案中,有皇帝的诏令,臣工的奏章,衙署的公文,宫藏的图籍,价值极其珍贵,内容十分丰富。它反映了清代的政治、军事、文化科学等各方面的情况,是研究清代历史的第一手材料,也是我国重要的历史财富。
清代所以遗留下这么大量的档案,除了当时有严密的文档制度和后人注意保管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清代建立了副本制度。
清王朝为了长远统治的需要,规定中央各衙门的公文,除正本外,另缮副本一份,以备日后查考和编纂史籍时使用。这一制度自雍正朝正式建立。雍正七年,胤禛谕令:"至内阁本章及各衙门档案,皆应于正本外立一副本,另行收贮。如本章正本系红字批发,副本则批墨笔存案。其他副本,或用钤记以分别之。不但于公事有益,且可杜奸胥猾吏隐藏改换之弊。"(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十四·内阁)从此,中央各衙门都根据这一道谕旨,建立了副本制度。
清王朝处理政务,用以上传下达的主要文书,如题本、奏折和谕旨等,都分别录有副本或者汇抄成册。清代臣工奏事,前期多用题本,后期多用奏折。题本由内阁办理。凡臣工进本,照例具副本一份送内阁。嘉庆《大清会典》卷二载:"通本、正本,正本外缮副本一份。正本于得旨后发科,副本存贮以备查。"题本先由内阁票拟谕旨,经皇帝批阅后(批本处照皇帝允准的票签,用红笔批于本面上,又称红本)即通知六科发抄执行。发抄后由科另录二份,分别为册,送内阁供史官记注的叫《史书》,存科以备编纂的叫《录疏》。就是说一件题本,除有正、副二份外,还分别抄录于两种簿册。这样,一则当时可相互印证,避免伪造篡改公文:二则为日后编纂史籍,留下了完整的材料。现存的这四种文本,都不够完整。但四种文本互相补充,便可查到比较完整的史料,这为我们今天研究清代的历史,提供了方便的条件。
奏折由军机处办理。奏折经皇帝用朱砂红笔批阅后,叫朱批奏折,都另录一份,又叫录副奏折,存案备查。录副奏折因按年月包存,故又名"月折包"。现存的朱批奏折并不完整,而录副奏折却较齐全,它的内容十分丰富,有内政、外交、工业、农业、财经、文教、自然科学各方面的材料。录副奏折是历年来用得较多的一种档案。
谕旨就是皇帝的命令,其中由内阁发出的叫"明发"上谕,由军机大臣寄信发出的叫"廷寄"。无论由内阁或军机处发出,都要记录于册,存案备查。所谓"凡有旨存记者,皆书于册而藏之。"(嘉庆《大清会典》卷三·办理军机处)由内阁记录谕旨及摘章奏事由的档册,有《丝纶簿》和《外纪簿》。由军机处记录皇帝谕旨的簿册,有《上谕档》、《寄信档》等。当时抄录这些档册时,非常谨慎严密,又经过详细核对,因此它具有和正本一样的可靠性。
清代建立副本制度后,档案日益增多。最初的副本存在皇史宬。以后皇史宬容纳不下,到乾隆时又盖了副本库,专藏副本。还派满汉中书官数员,专管副本事宜。现存的清代档案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当时录存的副本和汇抄存查的簿册。
清王朝所以要录存那么多的副本,它主观的愿望是为了当时查考和以后编纂"国史",以便总结统治经验,好让封建王朝万世一系统治下去。但在客观上,却为后世留下了丰富、系统的史料。我们今天在利用这些档案为历史研究服务的时候,感到清代的副本制度,是我国档案史上的一个较好的制度,对于建设我国的档案事业,也有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作用。
摘自《档案史话》
|关于我们|查档须知|馆址须知|温馨提示|法律顾问|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鞍山市档案馆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绿化街11号

Copyright © 2000-2022 鞍山市档案馆 版权所有 辽ICP备20010539号-1 技术支持:金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