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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经有关部门批准祁家台部分土地为齐大山铁矿扩大生产用,后经市里协调为市迈威有限公司使用,其中有48亩土地为生活区用地(建家属楼三栋),该公司到千山区土地局办理家属楼土地使用证,需要查证当年两家的协议情况。为此,该公司张文华同志于1998年3月26日来馆查档,经查"鞍政发[1986]68号文件"和"市长办公会"会议记录,查清了关于祁家沟村撤村动迁安置等有关情况。档案为办理土地使用证提供了依据,也为该单位节省重复征地费10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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