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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档案为职工重新办理退休提供依据

发布时间:2015-07-03 00:00|栏目: 利用实例 |浏览次数:
赵某在鞍山市电池厂从事特殊工种,应于2010年退休,由于其人事档案存在修改问题不能再作为退休的依据,因此到市档案馆查找其下乡、病残回城及招工等材料。市档案馆工作人员在市知青办、市劳动局全宗以及通过民生档案数字化资源共享平台在台安档案馆分别查找到该人下乡、病残回城及招工的有关档案,这些档案为其重新办理退休提供了原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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