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号全宗)
鞍山市第二法律顾问处(以下简称市第二法律顾问处)是国办律师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具体承办民事、刑事、经济案件的辩护和代理业务,应聘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市第二法律顾问处成立于1985年9月,当时称鞍山市律师事务所,隶属于鞍山市司法局领导。1991年更名为鞍山市第二法律顾问处,1993年5月更名为鞍山市第二律师事务所。
鞍山市档案馆保存的市第二法律顾问处1985年至1990年形成的档案共2201卷,均为永久保存的业务档案,排架长度约11米。该部分档案于1993年7月进馆,均经过系统化整理编目,保存完好。
鞍山市第二法律顾问处全宗档案内容主要有律师在办理刑事、民事、经济等案件中形成的诉讼和辩护材料。
该全宗档案检索工具主要有案卷目录和机检文件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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